废钢铁是指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产生的废钢铁的总称。
生产领域产生的废钢主要是指钢铁、机械、铁路、建筑、通讯、油田、电力、水利等生产领域产生的钢渣、废钢坯、废次材、边角料、各种报废设备或器材、1995年仅重点钢铁企业就回收废钢铁1320万吨。消费领域产生的废钢铁主要是指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在消费过程中阁下的各种废钢铁及其制品,包括铁锅、废冰箱、废洗衣机、废自行车、废镰刀、报废的小型农具等。
废金属是指暂时失去使用价值的金属或合金制品,一般的废金属都含有有用的金属或者有害的元素。所有的金属材料都来自于金属矿产资源。
由于矿产资源有限且不可再生,随着人类的不断开发,这些资源在不断的减少,资源短缺必然成为人类所需要直接面临的一个局势。
内部废金属
这是产生于生产企业内部,同时,又作为企业自身的生产原料重新利用的废金属。通常,这部分废金属不进入市场流通。
加工废金属
这是来自国内金属制造业,并返回金属再生厂,作为生产原料重新利用的废金属。通常,这部分废金属在其产生后几周内就能返回金属再生厂,所以又称“短期废金属”。
我国现在的电子抛弃物收回处理作业首要由没有资质的“地下作坊”完结,所选用的手法往往是简略的物理办法(如砸、剪、风吹法、水洗法等)和化学办法(如燃烧、酸解处理等),工艺原始,技能落后。专家称之为“19世纪的工艺处理21世纪的废物”,没有完结机械化和规划化,并且收回处理过程中缺少配套环保设备,对终端抛弃物不做任何预处理,直接进行投弃、填埋或燃烧,环境污染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