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作流程
1、快递企业由各分点收取航空快件,在规定时间运转到快递企业总运转中心。
2、总运转中心对应分检货物,确定对应机场发货总量同外包装件数。
3、快递企业向航空代理预订舱位,并将航空货物交给航空代理。
4、航空代理接到快递企业订舱资料,根据快递企业要求时效,对应向航空公司预订舱位。
5、航空公司批舱后,航空代理在对应的航班起飞前3小时交机场主单,对应起飞前2小时过完安检。
6、航空代理将对应机场资料给快递企业.
7、快递企业在飞机落地后2到3小时提取货物,分检后运到各派送点安排派送.
威胁航空飞行的物品,指在航空运输中,可能明显地危害人身健康、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物质。
跨越速运整理主要有以下几类:
条: 爆炸品:如烟花爆竹、起爆引信等;
第二条: 气体:如压缩气体、干冰、灭火器、蓄气筒、充气球体、救生器、易爆开的车气囊、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灯泡等
第三条: 易燃液体:如油漆、汽油、酒精类、机油、樟脑油、发动机起动液、松节油、天拿水、胶水、香水、喷雾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
第四条: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如活性碳、钛粉、椰肉干、蓖麻制品、橡胶碎屑、火柴(盒擦的或片擦的)、干燥的白磷、干燥的黄磷、镁粉、固体胶等;
第五条: 毒性和放射性物品:如农药、锂电池(锂电池的收寄标准请参照邮件“关于锂电池是否界定为航空禁寄品的通知”)等;
第六条: 腐蚀品:如蓄电池、碱性的电池液等;
第七条:磁性物体,未加消磁防护包装的磁铁、磁钢等含强磁的制品。如验钞机、音箱、磁铁等含磁性的物体;
第八条: 妨碍公共卫生的,如尸骨(包括已焚的尸骨)、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第九条: 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放射性物质,具有腐蚀性的物品。如:化学药品、化学实验用品(高锰酸钾、硫酸等);
第十条: 粉末状物品 (不论何种颜色) 、液体(不论使用何种包装)、膏状物(如牙膏)、外包装有危险标志的货品;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邮政运输的传统操作理论是接力式传送。航空快递公司则大多都采用中心分拨理论或称转盘分拨理论组织起全球的网络。简单来讲就是快递公司根据自己业务的实际情况在中心地区设立分拨中心(Hub)。各地收集起来的快件,按所到地区分拨完毕,装上飞机。当晚各地飞机飞到分拨中心,各自交换快件后飞回。第二天清晨,快件再由各地分公司用汽车送到收件人办公桌上。这种方式看上去似乎不太合理,但由于中心分拨理论减少了中间环节,快件的流向简单清楚,减少了错误,提高了操作效率,缩短了运送时间,被事实证明是经济、有效的。
托运人有责任填制航空货运单。托运人对货运单所填各项内容的正确性、完备性负责。由于货运单所填内容不准确、不完全,致使承运人或其他人遭受损失,托运人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113条和第114条规定,托运人应当填写航空货运单正本一式三份,连同货物交给承运人。航空货运单不符合规定或航空货运单遗失,不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