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为商标?
商标是全球市场中公司用于识别其产品或服务的标识。日常生活中我们总都能看到各式各样的商标。所有的词、图片、短语、口号或者这些组合在一起都能构成一个商标。商标是用来识别市场上的商品,区别不同销售商的商品。
比如一看到耐克,阿迪达斯这些商标,我们就可以识别出是售卖运动鞋与运动衣的公司;而威尔逊、斯伯丁的品牌,则是售卖运动装备的公司;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就是售卖饮料汽水的品牌公司。
服务公司通过商标来完成自身在销售市场的认证服务,谷歌公司通过“Google”的标志表明它是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的公司。再比如耐克公司的口号是“Just do it”,麦当劳的口号是“I’m lovin it ”。
二、如何才能成为一个特殊标志的拥有者?
对商标拥有者而言,商标仅仅是由词语,图画,口号以及短语,或者把这些组合在一起用以识别商品。为商品使用商标的人就成为商标的拥有者。商标使用的次数越多,影响力就会越大,因为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它,并将它与商业公司联系起来。
三、商标所有权的地域限制
商标的所有权受限于商标使用的地区。不同地区的人可以对商品使用同一个商标,即便如此,公众也不可能感到迷惑,因为两个竞品的销售区域是完全独立分开的。
四、商标的有效期
一旦他人拥有了商标的所有权,那么它的有效期是多久呢?换句话说,商标能用多久呢?只要商标能在市场上使用并用来识别商品和服务,商标就一直有效。
例如,可口可乐公司在1893年注册了一个“Coca Cola”的商标,商标一直持续到现在,超过120年了。联邦商标注册每10年要重新注册一次,这对于已存档的美国政府商标办公室而言是很容易实现的。但即使注册的商标没有更新,只要商标在市场上一直使用,那么商标的所有权就一直存续。
即使商标所有权有可能持续到,但也有可能丧失所有权益。
,废弃的商标,它将不会出现在市场上。如果商标废弃了,商标拥有者的所有权益中止,这个时候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商标。
第二种丧失商标的方法就是将商标变成产品或者服务的通称。通称就是能够描述所有同种类的特征。如果公众开始使用那个词来描述产品本身,而不是识别一个特殊的商标名字,此时商标就变成了通称。
许多商标就是以这种方式丧失。例如,电梯—购物商场到地铁的移动阶梯,就曾是由奥的斯电梯公司所拥有的一个商标,奥的斯公司在1899年发明了移动的楼梯。它将“elevator”和“scala”结合在一起,创造出“escalator”(电梯)这个词。“scala”是意大利语中脚步的意思。不幸的是,公众开始把所有的移动阶梯都叫做电梯,而不是叫它们移动的阶梯。1950年,美国政府商标办公室规定奥的斯电梯公司不再拥有这个商标所有权,因为电梯这个词已经成为了所有移动的阶梯的通称。
为了防止商标作为一个通称而丧失,那么区分商标与产品本身的名字是非常重要的。
五、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另外一个公司的商标是合法的吗?
公平使用商标的规则是允许这类情况存在的。
虽然百事可乐利用可口可乐的商标来对比自家的可乐,但可口可乐也不会控诉百事可乐商标侵犯。原因是百事可乐公司的做法属于商标的公平利用。关于商标的公平使用的另一种类型就是商标的艺术使用,例如电视节目、电影和视频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