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金属是指暂时失去使用价值的金属或合金制品,一般的废金属都含有有用的金属或者有害的元素。所有的金属材料都来自于金属矿产资源。
由于矿产资源有限且不可再生,随着人类的不断开发,这些资源在不断的减少,资源短缺必然成为人类所需要直接面临的一个局势。
废金属作为一种再生资源,在矿产资源日益紧缺的背景下,地位日渐突出。我国虽然地缘辽阔,但有色金属资源并不足够丰富,需要进口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我国废金属的利用率却相对较低,随着各种废金属回收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废金属的利用率将得到稳步提升。“十一五”期间,我国共产粗钢15.4亿吨,消耗废钢2.39亿吨,为钢产量的21%,也就是说有21%的钢是用废钢冶炼的,而世界平均水平为40%至50%,差距较大,意味着我国废钢资源的应用潜力还很大。
废钢铁是指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产生的废钢铁的总称。
生产领域产生的废钢主要是指钢铁、机械、铁路、建筑、通讯、油田、电力、水利等生产领域产生的钢渣、废钢坯、废次材、边角料、各种报废设备或器材、1995年仅重点钢铁企业就回收废钢铁1320万吨。消费领域产生的废钢铁主要是指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在消费过程中阁下的各种废钢铁及其制品,包括铁锅、废冰箱、废洗衣机、废自行车、废镰刀、报废的小型农具等。
废钢因为其发生的状况不同,而存在各种不同的形状,其功能与发生此种废钢的成材根本相同,但也遭到时效有效性、疲惫性等要素的影响,而功能有所下降;我国废钢铁资源发生的地域散布也不平衡,全国80%以上的废钢铁资源散布在京、津、沪、粤、辽、黑、冀、晋、鲁、鄂、川及江苏这12个工矿厂商比较会集、人口比较稠密的省市;其它区域因为地舆条件较差、人口较少,生成的废钢资源缺乏20%。废钢加工一般状况下选用机械加工,常用机械为压包机、切割机等。废钢首要用于长流程转炉中的炼钢添加料或短流程电炉的炼钢主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