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互联网企业,大家都会关注是否在做经营,是否有ICP证。但具体什么是ICP证?为什么需要ICP证而不是其他许可证,依据是什么?如何判断经营性质?相信大多数人对此都是处于朦胧甚至懵逼状态。
以下我们将对此予以解读。
一、 为何需要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令第291号):
第七条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八条规定“电信业务分类的具体划分在本条例所附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列出。”
解读:经营电信业务需要取得许可证,具体应取得何种许可证,参考《电信业务分类目录》。
二、 电信业务有哪些类别?
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我国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主要包含固定通信业务、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等)和增值电信业务两类。
增值电信业务又分为两类:
类增值电信业务为基于设施和资源类的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为基于公共应用平台类的业务,主要又分为六个小类,详见下图。
三、 各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什么关系?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指上图中B类业务经营许可证,但根据申请的业务类型不同,该证“业务种类”上会具体注明是B类业务中的哪一类。大家常提及的ICP证只是B25类信息服务业务中涉及互联网的一类。
根据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不同的业务种类,产生了目前大家习惯以字母缩写代称的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证、SP(Service Provider)证、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证、EDI(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证等等。
解析:企业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不意味着其可从事所有的增值电信业务,而要具体看该证中核准的业务种类。
四、B2类增值电信业务的界定标准及案例
基于各种原因,本文暂时只解析B2相关业务,B2所包含的六小类业务概况见下图:
(一) B2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EDI证)
1.界定标准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第B21类“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是指利用各种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的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包括交易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和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
2.业务举例
交易处理业务:如天猫、京东商城、淘宝、易趣、百度外卖、携程、团购、滴滴出行、众筹、P2P网络借贷、家政服务APP等。
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如海关报税EDI。
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如M2M和消费电子设备、可穿戴设备等数据处理和管理平台。阿里智能、京东智能、华为智能(针对不限定品牌的设备开放的APP)。
3.特别注意
(1) 原在实体店销售的商品转为线上销售属于渠道的延伸,不属于该业务范畴。
解析:电商并非都需要EDI证。
例如,美的官网在销售电器,但是美的并不因此需要取得EDI证。因为美的官网销售的是美的公司自有产品,属于渠道的延伸,并非为交易双方提供“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服务,即并非在提供电信服务。
(2) 平台提供商只是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平台,不直接收取买方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费用,只收取平台占用费或佣金。
(3) 神州专车运营主体与所有司机都签署了劳动合同,仅需要网站备案即可。
解析:神州专车不属于交易双方以外的独立第三方,神州专车只是单向向消费者提供信息服务,而神州专车司机以公司员工身份领取薪酬,因此不存在神州专车为交易双方提供“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服务,即并非在提供电信服务。
反之,滴滴、Uber作为独立于交易双方的第三方服务平台,为交易双方提供了“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服务,应当取得EDI证。
(4)《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中将互联网金融分为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其中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应申请在先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其余进行网站备案即可。
解析:P2P借贷平台及股权众筹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