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即陈旧(闲置)的东西,或废弃的,可以作为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性。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剩余的价值不大的物资。包括:陈旧、报废、二手、库存、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物资。例如废金属、废纸、再生塑料等,甚至废旧家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部件可以重复利用和作为再生资源的。废旧也是一种资源,只是不被人们所关注,很长时间一直秉持着旧货即丢、废品即扔的传统思想。这样不仅影响生态环境,而且这些“宝贝”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是一种变废为宝的“生财之道”。
人类进入21世纪,随着一系列环境问题的日益显现,人类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正不断加深,当前存在的许多环境问题是20世纪工业经济发展滥用资源造成的,典型的一例就是能源及其他矿物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
国际社会纷纷采取必要的措施,将解决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之间的矛盾症结,全力提倡一系列的发展模式战略,而循环经济就是其中的一种。
废旧物资在我国称为第二资源,在国外称为二次原材料。二次原材料的回收运用不仅可以节约物资消耗,降低费用开支,在一些缺少原材料而工业却很发达的国家里,甚至把它当作国家经济展开的一项战略方针。如民主德国从全国各地所回收、运用的二次材料,在全国的原材料供应中已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方位。据报道,如炼钢所需的材料有70%以上来自各地回收的废旧钢铁。造纸工业所需材料的一半以上是从各地回收来的废纸和废旧纺织物,各种包装有70%以上是靠回收运用的,全国所需要的滑润油,有20%以上是从回收的废油中经提拣而获得的。就连它所需要的胶水和明胶,也是从回收的骨头中炼制出来的。可见民主德国所回收的二次材料,已成为重要的材料来源了。
对几种特殊的废旧物资规定如下:
(一)铝灰
1、电解各公司当日产生的所有铝灰需集中堆放在各自的铝灰堆点,由供应销售部回收科每日专人专车将铝灰拉运到回收科院内。
2、拉运电解四公司铝灰必须在电解四公司过磅后从电解四公司西门出厂,经由110国道运至电解二公司北门入厂并进行复磅,由两门经警签收路单,当日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