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每季度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动作及确认显示是否正常.
2. 征得甲方同意,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工作是否正常.
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切换试验.
消防控制联动系统
每季度对下列设备作一次联动工作检查:
检查喷水泵的联动工作情况.
检查各消防设施的切换开关是否正常.
检查消防水泵的联动工作情况.
防火门,防盗卷帘系统联动工作情况.
防排烟系统联动工作情况
电梯是否能自动归首层.
特殊用房的防火要求
除办公、宿舍用房外,施工现场内诸如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是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临时用房,对于这些用房提出防火要求,有利于火灾风险的控制。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2、建筑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可燃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应分别布置在不同的临时用房内,每栋临时用房的面积均不应超过200平方米。
3、可燃材料库房应采用不燃材料将其分隔成若干间库房,如施工过程中某种易燃易爆物品需用量大,可分别存放于多间库房内。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平方米,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平方米。
4、房间内任一点至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的防火要求
既有建筑居住、营业、使用期间进行改建、扩建及改造施工时,考虑到施工现场本身引发火灾的危险因素就较多,因此会具有更大的火灾风险,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所以必须采取多种防火技术和管理措施,严防火灾发生,施工中还应结合具体工程及施工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管理制度。
3、施工区的消防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进行疏散演练;
5、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