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叉车主要是为仓库内货物搬运而设计的叉车。除了少数仓储叉车(如手动托盘叉车)是采用人力驱动的,其他都是以电动机驱动的,因其车体紧凑、移动灵活、自重轻和环保性能好而在仓储业得到普遍应用。在多班作业时,电机驱动的仓储叉车需要有备用电池。
1. 额定起重量:指货叉上的货物重心位于规定的载荷中心距上时,叉车应能举升的重量。(单位kg)
2. 载荷中心距:指货物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端面的规定距离。
国家规定:Q(代表载重量)< 1t时为400mm;1 ≤ Q < 5时为500mm;
5 ≤ Q ≤ 10时为600mm;12 ≤ Q ≤18时为900mm;20 ≤ Q ≤42时为1250mm。
3. 起升高度:指叉车位于水平坚实地面,门架垂直放置且承受有额定起重量货物时,货叉所能起升的高度---货叉上平面至地面的垂直距离。
1、从事叉车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考试需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叉车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叉车证特种设备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有与申请叉车证特种设备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具有叉车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相应的技术知识与技能;
6、符合叉车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1、额定起重量:叉车的额定起重量是指货物重心至货叉前壁的距离不大于载荷中心距时,允许起升的货物的重量,以 T(吨)表示。当货叉上的货物重心超出了规定的载荷中心距时,由于叉车纵向稳定性的限制,起重量应相应减小。
2、载荷中心距:载荷中心距是指在货叉上放置标准的货物时,其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离T,以mm(毫米)表示。对于1T到4T叉车规定载荷中心距为500mm。
3、起升高度:起升高度是指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叉车满载,货物升至位置时,货叉水平段的上表面离叉车所在的水平地面的垂直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