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申请的时候并不是每一次申请都能够获得授权,而只在真正得到了授权之后,这些产品技术等创新型的成果才能得到保护。那么申请专利又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01形式法定原则
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效力。
02单一性原则
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03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申请的人。
04优先权原则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各国专利法的不同,在申请专利时所需遵循的原则或规定有所不同,例如在美国,专利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必须对发明的内容加以说明,并具体指出要求保护的范围。必要时还要附具图样对其发明加以解释。因此,在申请专利时需要查清相关条款后再办理,避免浪费不必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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