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操作证,是从事登高架设作业或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工作的人员必须考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该证是安监局颁发的,每三年复审一次,每六年需要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一、高处作业属于特种作业,所以必须持证上岗。
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1、登高架设作业: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二、高处作业要求: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作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帽,腰系带。
3.作业人员应从规定通道上、下,不得在非规定的通道攀登、翻越;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件攀登。
4.高处作业平台周围应有1—1.2m高的防护栏杆,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平台底部四周应铺18cm脚板,平台铺板为5cm厚木脚手板。
5.高处作业人员应将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用不着的工具和撇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应即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
6.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必需要先制定专项措施,并经过许可审批。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的范围之外,不能满足要求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
7.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