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分工
1、苏州市考区考务工作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负责。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考试的报名组织、具体考务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市公安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2、证书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3、证书注册(参照公安部令第143号《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公安部消防局(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4、证书职能
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监测等消防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科目及模式管理
1、考试共设《消防技术实务》、《消防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案例分析》3个科目。
2、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3、考试题型
《消防技术实务》和《消防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消防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试报名费及考点设置
1、考试报名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试行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15〕89号)的规定,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消防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69元、《消防技术实务》和《消防技术综合能力》按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需要的考生,请于考试后一个月内凭准考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2、考点设置
所有考生考前一周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以准考证上面考点所在学校为准。往年考点分布一般有扬州职大、扬州技师学院、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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