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聘用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团结协作精神。
2.学历: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先考虑,原则上本、硕专业一致或相关)。
3.年龄:本科生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
4.专业:化学类、食品类、生物类、农学类等理、工、农科相关专业,具有相关大型仪器设备操作经验和良好的实验操作技能者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按临时聘用制人员管理。
2.工资待遇面议,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相应保险。
三、招聘程序及聘用
1.报名要求:应聘人员下载填写《东北农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临时聘用制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并将《登记表》、本人一寸照片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拍照后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应聘分析测试中心+姓名”,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neausbk@。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
2.资格审查:中心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择优通知进入考试、考核环节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3.考试考核: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中心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身体及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体检:中心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凡考核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照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5.录用试用: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国资处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予以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联系方式
咨询人及电话: 刘老师,
咨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东北农业大学主楼73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