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享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山竹进口清关通关流程
山竹进口,山竹进口清关流程
水果进口清关流程及所需要的文件
水果进口清关代理,代理国外水果进口回中国,正规报关清关商检
1.货主或其代理人报检时应提供的单证资料
1.1.入境货物报检单。
1.2.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1.3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1.4产地证书。
1.5贸易合同或信用证及。
1.6 卫生证书。
1.7提单或装箱单。
1.8代理报检委托书(仅适用于代理报检时用)
2受理报检评审
2.1报检资格审核:报检人应具备报检资格。
2.2单证的完整性审核:上述报检资料应齐全、完整和清晰。
2.3单证的有效性审核:审核上述报检资料签字、印章、有效期、签署日期和表述内
容等,确认其是否真实有效。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
证书、卫生证书必须提供原件,必要时需进行验证。
2.4 单证的一致性审核:审核入境货物报检单、合同或信用证、、进境动植物
检疫许可证、
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等单证的内容是否一致,
报检单填写
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核查报检数量、入境口岸是否与检验检疫证书相符。
2.5经审核,符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的,接受报检。否则,不予受理报检。
开箱核查水果的种类和数
重量。
3
查验
3.1运输工具及装载容器的查验
检查装运水果的集装箱、汽车或船舶上是否有土壤、幼虫或虫蛹。
3.2 包装材料查验
3.2.1 带木包装或其他植物性包装材料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检疫。
3.2.2 检查包装箱箱体内.外有无虫体、霉菌、杂草、土壤、枝叶及其他污染物。
3.3 水果查验
3.3.1 大船运输的,分上、中、下三层边卸货边检查。在上层检疫得出结果后方可卸货。
3.3.2 集装箱装载运输的水果,须在集装箱中间卸出60厘米左右的通道,以供检验检疫人员
查验和抽样。
3.3.3 按随机和代表性原则多点抽样检查。每一独立运输工具(如集装箱、车辆、船舶等)、
每一水果品种抽查件数和取样数量按下表规定执行。查验发现可疑疫情的,适当增加抽查件
数。
注:需做卫生
检验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取样
3.3.4 逐个检查水果是否带虫体、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重点检查果蒂部、果脐部及其
他凹陷部位。
3.3.5 果实有无虫孔、实蝇虫体及其为害状如褐腐斑点、斑块、水渍状斑、边缘呈褐色的园
孔,手持果实有无海绵状感觉。
3.3.6 果实有无其他害虫如介壳虫、蓟马、蚜虫、瘿蚊、螨类等以及虫孔、变色、凹陷、突
起、流胶等为害状。
3.3.7 果实是否有霉变、腐烂、畸形、变色、斑点等病害症状。
3.4 现场剖果
3.4.1 对抽查的水果现场剖果检疫。
3.4.3 剖果后仔细检查果实内有无幼虫、为害状、有无霉变
4 查验发现可疑疫情的,对疑受为害的果实、包装箱及装载的运输工具进行拍照或录像。
5 送检填写送样单,将随机抽取的代表性复合样品、剖果发现的可疑样品及虫体、杂草、土
壤、枝叶、可疑病虫果贴上标识送实验室检疫鉴定。
6在实验室出具检验检疫结果之前,该批货物不得销售、使用。货物可暂时存放在检验检疫
机构指定的场所。
7核销根据实际检查的品种和数量在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核销单上进行核销。
检疫
剖果检查:将送检的部分水果样品剖果,检查是否有实蝇、蛾类、象甲等虫体及果实内
有无霉变、腐烂等病害症状。必要时借助放大镜或双目解剖镜检查。
1.2 饲养或培养检查
1.2.1 对暂时无法鉴定的幼虫、蛹、病菌等根据其生物学特性给以适当的条件进行饲养或培
养。害虫的饲养在原果实上进行;病菌接种到适当的培养基进行培养。
1.2.2 对暂时无法确定是否带病虫的可疑水果留置饲养或培养观察7-15天后检查确认。
1.3 鉴定对在现场或实验室检疫中发现的各种虫体、病菌、杂草按有关程序或标准进行鉴定;
所在实验室不能确认的有害生物,应及时送上一级实验室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实验室鉴
定。
(正常国外提供文件:原产地证,植检证,国外做出口文件时,需要把国内的进口许可证写
进去,因产品较多,进口许可证在确定定单之前两周去申请;另需箱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