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集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注册集团公司需要一个母公司,注册资金必须是5000万以上,至少拥有5个子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注册资金合计不得低于1亿元,母公司对子公司必须有的控股权一般是51%。一共加起来是6个公司,必须是在中国区域之内的公司!
二、集团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 各个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公司的及法人和股东复印件
2、 各个公司的公司章程盖,出资证明如果是外地的需要当地工商局的证明有工商的红章。
3、 各个公司的。
4、 集团公司的名字
5、 母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三、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和有关要求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
1、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申请企业集团名称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企业集团的名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达到集团登记条件后,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