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指收款人开出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使用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要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而且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便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同时汇票可以向银行贴现,也可以流通转让。在商品交易中,销货人向购货人索取货款的汇票时,存款人必须在汇票的正面签“承兑”字样,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在汇票到期前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交足票款。汇票到期后,银行凭票从付款单位帐户划转给收款人或贴现银行。汇票到期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开户银行将汇票退收款人,由收、付双方自行解决。同时对付款人比照空头支票规定,处以票面金额百分之一的罚金。
按照规定,贴现利息应根据贴现金额、贴现天数(自银行向贴现单位支付贴现票款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前止的天数)和贴现率计算求得。用公式表示即为:
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
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
贴现单位实得贴现金额则等于贴现金额减去应付贴现利息,用公式表示为:
实付贴现金额=贴现金额-应付贴现利息
银行会计部门填写完贴现率、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后,将贴现凭证第四联加盖“转讫”章后交给贴现单位作为收账通知,同时将实付贴现金额转入贴现单位账户。
贴现单位根据开户银行转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按实付贴现金额作银行存款收款账务处理。
商业承兑汇票的重要属性:
1.贴现金额: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算。
2.期限: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期限自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利率:贴现利率采取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百分点的方式生成,加点幅度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率一般要高于银行承兑汇票,但不超过同期限的贷款利率。
商业承兑汇票的申请资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原件
2.背书连续、要式完整且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3.交易双方签订的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合同原件,或其他能够证实商品或劳务交易关系真实性的书面证明
4.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原件
5.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还需提供保证人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
6.贴现行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