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发光标志,采用LED光源和逆反射材料制作版面,标志自身的光源能够满足全天候环境条件下的标志信息识别。又分为点阵显示发光标志和面板显示发光标志,其中点阵显示发光标志又分为外置式和内置式、面板显示发光标志又分为全透式和半透式
点阵显示,分为外置式和内置式。采用一种菲尼光学透镜将LED封装于标志板表面,密集多点连续成线布设于文字笔划、图形轮廓以显示标志信息内容,称为外置式点阵显示发光标志;在不破坏标志板表面逆反射材料的情况下,采用LED定向光源板,通过标志底板的文字笔划、图形轮廓的预设圆孔,多个连续成线的点光源从逆反射材料背面形成穿透光而显示标志信息内容,称为内置式点阵显示发光标志。外置式执行标准GB/T31446-2015《LED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内置式执行南京赛康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5] 。
识别性:
标识突出的特点是易于识别.显示事物自身特征,标示事物间不同的意义、区别与归属是标识的主要功能。
显著性:
显著是标识又一重要特点,除隐形标识外,绝大多数标识的设置就是要引起人们注意。因此色彩强烈醒目、图形简练清晰。
多样性:
标识种类繁多、用途广泛,无论从其应用型式、构成形式、表现手段来看,都有着极其丰富的多样性。其应用形式,不仅有平面的、立体的,具象、意象、抽象图形构成的,还有以色彩构成的。多数标识是由几种基本形式组合构成的。
外形 分歧外形的标志,在其识别过程当中是有差别的。实践表明,外形面积相当的标志、容易辨 认的次序是:三角形、正方形、正五边形、圆形及正八边形等。可见棱角越多,视认性较差。矩形标志容易同广告及其他结构物相稠浊。因此,联合国及很多国度的道路警告标志部采纳三允形。但也有些国度(如关国、日本、澳大利亚)采纳菱形作为正告标志的.原由是菱形有比三角形大的面积,增强了视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