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回收利用化学法初步、深度去污
对废钢铁附着的油污、铁锈、泥沙等,一般用各种不同的化学溶剂或热的表面活性剂进行清洗处理。常用来大量处理受切削机油、润滑脂、油污或其他附着物污染的发动机、轴承、齿轮等。化学法初步、深度去污技术的应用并不非常复杂,而且相对有效。通过选择不同的去污剂配方,可以实现不同类别金属的表面去污。在金属设备解体后,可以进行深度去污,一般来说,可以达到所预定的去污目标。但是,化学法初步、深度去污技术不能解决体污染的去除,对于复杂几何形状的物件,其去污效果也不理想。
另外,这种去污技术不能去除金属缝隙中的放射性物质,而金属缝隙是常见的现象。化学法初步深度表面去污技术要求使用各种化学试剂,在工艺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烟雾,由于其中某些化学试剂具有强的腐蚀性和毒性,对作业人员具有相对的不性,废水的排放对环境也有潜在的危害。
化学法去污导致交*污染的可能性高,尤其是为了限制二次废物产生量时,或采用循环去污时,交*污染的可能性更大。实施化学法表面去污时,由于要使用各种不同的化学试剂和相应的专用设备及动力,因此,需要相当的运行费用支持,然而,这种运行费通常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由于化学法表面去污会产生大量的二次废液,它们的处理、整备、暂存和处置费用相对去污本身而言,可能要高出许多。化学法初步去污后,一般来说,金属物件达不到清洁解控水平或限制性利用控制水平,当金属设备解体后,实施深度化学去污,可能会使大部分金属的残留污染水平低于清洁解控水平或限制性利用控制水平。但是,由于缝隙的存在或深度污染,还会有相当部分废金属不得不按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正由于化学深度去污法存在这些缺点,往往限制了化学法去污技术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