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保障的设施。
按照光学模式分类主要有:LED主动发光式,内部照明式,逆反射式。由于逆反射式交通标志依赖远光灯以及不能全天侯被交通参与者识别,LED主动发光式已经逐步替代逆反射式。
作用
一是体现了道路交通法则的效力,用简明的文字符号明确交通行为规范。
二是调节交通流量,有效的疏导交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三是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交通畅通;
四是节省能源,降低公害,美化路容。
一般规定
1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
2道路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3道路交通标志的颜色范围,按国家标准GB/T 8416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4道路交通标志的文字应书写规范、正确、工整。根据需要,可并用汉字和其它文字。当标志上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地名用汉语拼音,专用名词用英文。
5道路交通标志的边框外缘,应有衬底色。衬底色规定为:警告标志黄色,禁令标志白色,指示标志蓝色,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指路标志绿色,其他道路的指路标志蓝色。
颜色外观
一般情况下交通标志颜色的基本含义如下:
a.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用于禁令标志的边框、底色、斜杠,也用于叉形符号和斜杠符号、警告性线性诱导标的底色等。
b. 黄色或荧光黄色:表示警告,用于警告标志的底色。
c. 蓝色:表示指令、遵循,用于指示标志的底色;表示地名、路线、方向等行车信息,用于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底色。
d. 绿色:表示地名、路线、方向等行车信息,用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指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