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材积所需的测算因子
计算一根木材的材积如同数学上求算一个物体的体积,对于长方体,只需长、宽,高三个尺寸即可,而对于木材这类的圆柱体,则需先量出它的长度和直径(或周长).在材积计算公式中则表现为尺寸检量所得的检尺长、检尺径或围长。
树木在生长过程中,由自身的生物学遗传特性决定,同时又受外界生长条件的影响,致使原木的形状和尖削度在各个生长国家、生长地均有所不同。
在实际工作中,木材材积并不是通过测量求得的,而是通过事先检量术材的检尺长和检尺径,再按照材积公式计算得出的,所以它并不是木材的真实材积值,只能作为近似估计值。
我国标准中的原条长度范围为5-35m,小原条为3-1Om。判断是否为原条主要根据两点。一是看其有没有经 过截锯造材,巳进行横截的不能被当作原条;二是看其是否符合原条的尺寸标准,如一根杉木,虽未经过锯截,但由于其材长不足5m.不符合杉原条的尺寸要求,但符合直接用原木的尺寸要求,所以不能当原条,应判为原木,之所以要对原条和原木加以判别,主要是因为它们的检量规则和材积计算公式均不一样,只有正确判定材种才能对木材产品正确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