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有多种类型,可用各种方式区分为:主要标志和辅助标志;可动式标志和固定式标志;照明标志、发光标志和反光标志;以及反映行车环境变化的可变信息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的交通标志分为七大类:
(1)警告标志:警告车辆和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
(2)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
(3)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4)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的标志。
(5)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
(6)道路施工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
(7)辅助标志:附设于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使用的标志。
照明标识
a) 内部照明标志
标志板内装照明装置,采用半透明材料制作标志面板,有单面显示和两面显示两种。内部照明标志可根据标志板的大小,承受的风力进行结构设计。确保标志面照度均匀,在夜间具有150m 的视认距离。灯箱结构合理,金属构件经防腐处理,防雨防尘,电器元件耐久可靠,检修方便。
b) 外部照明标志
支撑结构
(1)交通标志立柱、横梁等可采用钢管、H型钢、槽钢及钢筋混凝土等材料制作,钢管顶端应设置柱帽。钢构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2)交通标志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基础,位于桥梁段的单柱式交通标志可采用钢结构附着在桥梁上。
结构设计
1、设计基本风速应采用当地平坦空旷地面,离地面lOm高,重现期为50年lOmin平均风速值,并不得小于22m/s。
2、交通标志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并应同时满足构造和工艺方面的要求。
3、交通标志的结构重要性系数可分为两个等级:
(1)位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七的悬臂式、门架式交通标志,结构重要性系数
(2)位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的其他类型的交通标志及位于其他等级公路上的交通标志,结构重要性系数Y。=0.9。
4、交通标志结构的荷载计算与组合、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地基基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C D60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 024)、《钢结构设计规范》(JB 50017)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JB 5768)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