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是显示交通法规及道路信息的图形符号,它可使交通法规得到形象、具体、简明的表达,同时还表达了难以用文字描述的内容,用以管理交通、指示行车方向以保证道路畅通与行车的设施。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一切专用公路,具有法令的性质,车辆、行人都必须遵守。
制作材料
(1)公路交通标志板均应采用符合现行《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 18833)要求的反光膜或其他逆反射材料制作。
(2)交通标志板采用反光膜材料时,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宜采用一、二级反光膜,二、三级公路的交通标志宜采用三、四级反光膜,四级公路宜采用四、五级反光膜。
(3)门架、悬臂型等悬空类交通标志,宜采用比路侧交通标志等级高的反光膜。
(4)在保证均匀性和条件容许时,可以采用照明或发光二极管增加重要标志的视认效果。
交通标志沿公路纵、横向设置的位置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的规定。位于高速、一级公路路侧净区内的交通标志应根据标志结构规格采用解体消能结构或设置护栏加以防护,位于其他公路路侧净区内的交通标志宜进行必要的诱导。
交通标志设计原则
(1)应正确处理颜色、文字、箭头、编号、图形及边框的关系,使标志版面清晰、美观;
(2)同类交通标志应采用同一类型的标志版面;
(3)门架式交通标志的各交通标志板宜统一高度、统一边框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