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GB5768-1999)的规定,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禁止标线和警告标线3类。
指示标线
是指示车行道、行驶方向、路面边缘、人行横道等设施的标线。
1)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
用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表示在保证的原则下,准许车辆跨越超车。通常指示机动车驾驶人靠右行驶。线为黄色虚线。
高速公路出入口标线
是为了驶入或驶出匝道车辆提供交汇,减少与突出部缘石的碰撞的标线。包括出入口的横向标线、三角地带的标线。
(1)直接式出口标线
(2)平行式出口标线
(3)直接式入口标线
(4)平行式入口标线
9)停车位标线
表示车辆停放的位置。线为白色实线。
(1)平行式停车位
(2)倾斜式停车位
(3)垂直式停车位
港湾式停靠站标线
表示公共客车通过专门的分离引道和停靠位置。
11)收费岛标线
表示收费岛的位置,为驶入收费车道的车辆提供清晰的标记。
12)导向箭头
表示车辆的行驶方向。主要用于交叉道口的导向车道内、出口匝道附近及对渠化交通的引导。
13)路面文字标线
是利用路面文字,指示或限制车辆行驶的标记。
(1)速度
(2)大型车
(3)小型车
(4)超车道
警告标线
是促使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了解道路变化的情况,提高警觉,准确防范,及时采取应变措施的标线。
(1)车行道宽度渐变标线
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了解路宽缩减或车道数减少,应谨慎行车,禁止超车。
1)三车道缩减为双车道
2)四车道缩减为双车道
3)四车道缩减为三车道
4)四车道缩减为二车道
5)三车道斑马线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