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的起源可追溯到19世纪初的英国。那时,在英国的约克城,着红装的女人表示“已婚”,而着绿装的女人则是“未婚”。当时,伦敦议会大厦前经常发生马车轧人的事故。受红绿装启发,英国机械师德?哈特于1868年设计了红、绿两色的煤气交通信号灯,由一名手持长杆的警察通过牵动皮带来转换灯的颜色。
未设人行横道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可按上述信号灯的规定通行。
(5)右转弯车辆,遇红灯亮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
(1)绿灯亮。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2)红灯亮。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待。
车道信号灯
(1)绿色箭头灯亮。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2)红色叉形灯或箭头灯亮。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方向指示信号灯(箭头信号灯)
(1)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2)绿色箭头灯亮。准许车辆按箭头指示方向通行。
(3)红色箭头灯亮。禁止车辆向箭头指示方向通行。
早的时候只有红、绿两种颜色,后来经过改良后,增加了一盏黄色的灯,红灯表示停止,黄灯表示准备,绿灯则表示通行。之所以采用这三种颜色,用这三种颜色作为交通讯号也和人们的视觉结构和心理反应有关。
人的视网膜含有杆状和三种锥状感光细胞,杆状细胞对黄色的光特别敏感,三种锥状细胞则分别对红光、绿光及蓝光敏感。由于这种视觉结构,人容易分辨红色与绿色。虽然黄色与蓝色也容易分辨,但因为眼球对蓝光敏感的感光细胞较少,所以分辨颜色,还是以红、绿色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