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分为: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中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1]
交通信号灯
1、交通信号灯的起源:
红绿灯(交通信号灯)是以规定时间交互更迭的光色讯号,设置于交岔路口或其它特殊地点,用以将道路通行权指定给车辆驾驶人与行人,管制其行止及转向的交通管制设施。以红、黄、绿三色灯号或辅以音响,指示车辆及行人停止、注意与行进。
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和道路标志信号协定》对各种信号灯的含义作了规定:绿灯是通行信号,面对绿灯的车辆可以相应的直行、左转弯或右转弯,除非另一种标志禁止某一种转向。转弯车辆都必须让合法地正在路口内行驶的车辆,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更要优先通行;红灯是禁行信号,面对红灯的车辆必须在交叉路口的停车线后停车;黄灯是警告信号,面对黄灯的车辆不能越过停车线,但车辆已十分接近停车线而不能停车时可以进入交叉路口。此后,这一规定在全世界开始通用。
按形态分类
(1)线条。标画于路面、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
(2)字符。标画于路面上的文字、数字及各种图形符号。
(3)突起路标。固定于路面上,起标线作用的突起标记块,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上用来标记中心线、车道分界线、边缘线,也可用来标记弯道、进出口匝道、导流标线、道路变窄、路面障碍物等。
(4)轮廓标。指示道路的方向、车行道的边界,沿着公路前进的方向左、右侧对称连续设置;按设置条件,轮廓标可分为埋设于路面和附着式两种。
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警察指挥手势信号分为8种,分别是:停止、直行、左转弯、左转弯待转、右转弯、变道、减速慢行、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在有交通警察指挥车辆的情况下,应按照交通警察的手势行车,而不能按照其它三种交通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