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分类:
(1)交通信号灯按颜色分为红灯、绿灯、黄灯;
(2)按功用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箭头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和铁路平交道口信号灯。
未设人行横道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行人和非机动车可按上述信号灯的规定通行。
(5)右转弯车辆,遇红灯亮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灯
(1)绿灯亮。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2)红灯亮。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待。
(5)双白虚线。画于路口时,作为减速让行线;画于路段中时,作为行车方向随时间改变之可变车道线。
(6)双黄实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7)黄色虚实线。画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黄色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黄色虚线一侧在保证的情况下准许车辆超车、跨越或回转。
(8)双白实线。画于路口时,作为停车让行线。
早的时候只有红、绿两种颜色,后来经过改良后,增加了一盏黄色的灯,红灯表示停止,黄灯表示准备,绿灯则表示通行。之所以采用这三种颜色,用这三种颜色作为交通讯号也和人们的视觉结构和心理反应有关。
人的视网膜含有杆状和三种锥状感光细胞,杆状细胞对黄色的光特别敏感,三种锥状细胞则分别对红光、绿光及蓝光敏感。由于这种视觉结构,人容易分辨红色与绿色。虽然黄色与蓝色也容易分辨,但因为眼球对蓝光敏感的感光细胞较少,所以分辨颜色,还是以红、绿色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