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识牌分为主标志和辅助标志两大类。
主标志
(1)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前方危险地点的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牌
道路交通标志牌
(2)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某种交通行为的标志。
(3)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
(4)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
(5)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
(6)道路施工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
(7)限速标志:警告车辆减速行驶的标志。
辅助标志
附设在主标志下,起辅助说明作用的标志。
警告标志不宜多设。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警告标志时,原则上只设置其中需要的一个。(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道路前方)
交通标志的形状一般使用规则如下:
a. 正等边三角形:用于警告标志;
b. 圆形:用于禁令和指示标志;
另外在接近路口时,在行车道上会有导向标志,新手往往会因为紧盯前方,而忽略了路面上的导向交通标识,导致了违章或者走冤枉路。因此驾车行至路口前方时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路面和前方路口处的交通标识,正确选择自己的行车路线。
1968 年,联合国公布《道路交通和道路标志、信号协定》作为各国制定交通标志的基础。从此各国的交通标志在分类、形状、颜色、图案等方面逐渐向国际统一的方向发展。伴随着机动车的普及和道路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政府意识到了交通标志标线的重要作用,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带领和推动下,利用这些简单的交通控制设施,实现了交通与管理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在欧盟、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努力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了国际道路交通标志、信号的统一运动中,想方设法为实现国际便利交通,进行新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