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动力蓄电池是指:
1、 经使用后剩余容量或充放电性能无法保障新能源汽车正常行驶,或因其他原因拆卸后不再使用的动力蓄电池;
2、报废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
3、 经梯次利用后报废的动力蓄电池;
4、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报废的动力蓄电池;
5、其他需回收利用的动力蓄电池。
以上废旧动力蓄电池包括废旧的蓄电池包、蓄电池模块和单体蓄电池。
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是指把使用过的电池通过回收再次利用,国内使用多的工业电池为铅蓄电池,铅占蓄电池总成本50%以上,主要采取火法、湿法冶金工艺以及固相电解还原技术。外壳为塑料,可以再生,基本实现无二次污染。
小型二次电池使用较多的有镍镉、镍氢和锂离子电池,镍镉电池中的镉是环保严格控制的重金属元素之一,锂离子电池中的有机电解质,镍镉、镍氢电池中的碱和制造电池的辅助材料铜等重金属,都构成对环境的污染。小型二次电池目前国内的使用总量只有几亿只,且大多数体积较小, 废电池利用价值较低,加上使用分散,绝大部分作生活垃圾处理,其回收存在着成本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再生利用也存在一定的技术问题。
废旧电池回收体系是在政府的规范引导下、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集合多种社会多种资源体,所共同搭建起的一种可以将废旧电池有效环保回收、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再生,并能自我存续和持续固定的一种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