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参展企业和设计者的关系 展览设计要求设计人员不是按自己的思路创造出一件艺术品,而要求设计人员使用技术和创造性反映、表现参展企业的意图、风格和形象,达到参展企业所希望的目的和效果。
展示应有中心、有焦点。展台的焦点能够吸引注意。焦点选择应服务于展出目的,一般会是特别的产品、新产品、重要的产品或者被看重的产品。通过位置、布置、灯光等手段突出重点展品。
一般人在瞬间只能接受有限的信息。观众行走匆忙,若不能在瞬间获得明确的信息,就不会产生兴趣。另外,展台复杂也容易降低展台人员的工作效率。展品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摆设,必须有选择,必有所舍弃。简洁、明快是吸引观众的办法。照片、图表、文字说明应当明确、简洁。与展出目标和展出内容无关的设计装饰应减少到程度。
展台反映参展企业形象、能吸引观众并留下印象,展品能体现出特征、优势,并能方便参观者观看是成功的设计。如果是宣传展览会,这样的设计便达到了目的。但是如果是贸易展览会,设计还未达到终目的。在贸易展览会上,展览是开展贸易的手段。展台是参展企业开展贸易工作的环境,展台本身并不是目的;同理,展品是参展企业开展贸易的工具,展览产品本身也不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