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资质由原先的各项劳务资质统一而来,办理条件必然有所变化。比如,在企业资产的考察上,新资质标准要求的资产就由注册资本变为净资产;对人员的要求,也更加专业和细化。所以,在办理施工劳务资质之前,了解资质条件的变化,才能不影响办理工作。
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不能增项施工资质
建筑企业能够申请的资质,主要分成三类,分别是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资质。其中,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在完成资质申请后,出于发展的需要,还可以增项其它相关专业的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劳务分包序列)(含电子文档);《申请表》要有技术负责人简历页(插在企业负责人后),职称在助理工程师以上。(二)附件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两人的任命决议;两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4.固定办公场所的土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5.设备机具的购置发票、照片;6.企业生产管理制度;7.持证上岗人员名单;8.专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9.劳动合同复印件。
税务代理的一般程序按其性质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代理完成阶段。
准备阶段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代理机构提出税务代理时,税务代理机构要对要求代理方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确定是否接受该项代理业务。双方在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代理内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税务代理机构在受理某项代理业务后,应确定税务代理风险,编制税务代理计划、安排实施代理工作。
实施阶段是税务代理全过程的中心环节,其工作是按照代理计划,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的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开展工作。
代理完成阶段是实质性的代理业务结束,此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整理代理业务工作底稿,编制有关表格,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投入符合生产要求;
(三)设置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