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独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专门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劳务分包序列)(含电子文档);《申请表》要有技术负责人简历页(插在企业负责人后),职称在助理工程师以上。(二)附件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两人的任命决议;两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4.固定办公场所的土地、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5.设备机具的购置发票、照片;6.企业生产管理制度;7.持证上岗人员名单;8.专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9.劳动合同复印件。
办理流程(一)、资质首次申请办理程序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3.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4.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5.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6.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二)、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办理程序1.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2.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3.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提交材料明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一个分级标准。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