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负责人、经办人及食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5、食品流通单位需配备持B类(食品流通)合格证的食品管理员;
6、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7、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餐饮业态新分析提示(2018年6月6日新归纳):原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与餐饮服务许可证都统一在2015年11月2日食药总局的公告中被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有热食类食品制售、冷热饮、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保健品、糕点制作(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等项可选。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申请: 去食药局提交申请。
2.受理:等待食药局审核。
3.审查:等待专业人员通知现场审查验收。
4.决定: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许可证颁发:符合条件的,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
办理的时间大约在25个工作日左右,每个区的时间相差也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