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受通
《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公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
二、驳回复审:
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三、异议答辩: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提出异议的,如果申请人(即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不予注册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四、商标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
商标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原注册人想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则须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免费咨询:柳东方
北京顺兴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变更 商标续展商标宽展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