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8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2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公路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
企业具有的本专业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年公路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 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企业具有的本专业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年公路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 3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 1000 米以下、单跨跨度 150 米以下的桥梁,长度 1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