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资质标准
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类
1、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0、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3、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4、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7、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9、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标准
22、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3、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5、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6、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7、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8、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9、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0、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1、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3、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4、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5、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6、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划分类别与等级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8-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2]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9.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工作简历、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扫描或复印件。其中,申报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需提供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并有本人签字页的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资料应是技术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或总设计师等项目负责人职务时,主持并完成的施工、设计工程项目的合同、图纸或竣工证明等;
10.企业经营场所的证明(房屋产权证及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
11.企业自有或租赁的主要机械设备、检测仪器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资质标准中有厂房要求的,还应提供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厂房施工图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12.企业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新设立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时,需提供生产管理制度文件扫描件,包括生产责任制、生产规章制度文件、操作规程等资料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