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改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对于“砖混”结构的建筑,凡是预制板墙一律不能拆除,也不能开门开窗。特别是厚度超过24厘米以上的砖墙,一般都属于承重墙,不能轻易拆除和改造。承重墙承担着着楼盘的重量,维持着整个房屋结构的力的平衡。如果拆除了承重墙,破坏了这个力的平衡,造成的后果恐怕是沉重的、哪个业主都无法承担的生命的威胁。门框是嵌在混凝土中的,不宜拆除。如果拆除或改造,就会破坏建筑结构,降低系数,重新安装门也比较困难。阳台边的矮墙不能拆除或改变。
房屋拆除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拆除应当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或稳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二、因特殊情况须采用推倒法拆除的,应遵照《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的要求,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超过墙厚度的三分之一,1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时,不得进行掏掘; (二)在掏掘时,须采取有效措施支撑住墙体; (三)推倒前,应发出信息,待人员避到区域后方可进行。
建筑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 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 2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比邻建筑的说明。 3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应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的放置场所。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
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的放置场所。 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拆除建筑的围栏、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