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国税发[2004]号)规定,凡是使用POS系统、MIS系统或者ERP系统进行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的大型零售商场、超市、大卖场以及大型连锁快餐业、鉴于其核算相对健全,并且系统建设投资不菲,不宜全部更换成税控收款机,况且税控收款机也无法替代进行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因此,待相关国家标准出台后再实施税控改造。
适用于大、中型超市、连锁店、大卖场、大、中型饭店及一切高水平管理的零售企业。
具有IC卡功能,可使用会员卡和内部发行IC卡及有价证券。
可说话客显。
可外接扫描枪、打印机等多种外设。
具有前、后台进、销、存配送等大型连锁超市管理功能。
餐饮型具有餐饮服务功能,可外接多台厨房打印机、手持点菜机等各种外设。
可实现无人看管与PC机远程通讯,下载资料。
具有以太网通讯功能,通过ADSL宽带构成总、分店网络即时管理系统。
性能
在优化升级企业POS收单管控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和持卡人的信息、资金等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支付电子签名应用通过与集成商的紧密配合,以确保电子签字符合国家的《电子签名法》要求,从而具有的法律效力。
1、 使用POS机前需检查电源是否接通、打印机与主机是否连接正常、POS打印纸是否安装。
2、 操作员每天营业终了,应执行“日终处理”,特别注意,因某种原因需更换POS机时,必须先做完“日终处理”后才能关机进行更换。
3、 切勿因重复刷卡造成给持卡人重复扣帐。交易时,若签购单未打印出来,操作员应先选择“重打印”功能,如果重打印仍无法打印出凭证,应选“查询当前交易”功能,查询该笔交易的批次号和商户流水号,然后断电,检查打印机是否连接正确,重新拔插后,选择打印特定记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