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设计中的比较哲学探讨 有比较才会有鉴别, 一切都是在比较中得到认知的, 比较始终是在类别中进行的, 即: 同类比较, 异类往往很难比, 然而所谓的异类也只是相对而言, 这里就涉及到坐标系的问题, 即划定范围的问题。 也就是说在某个坐标轴上, 异类可以成为同类而得到比较。
如果我看到一款产品采用了市场上没有通行的交互模式,那么我基本上可以判断,要么属于艺术类的展示产品设计,比如:很多国外的展示设计案例。要么就是外行人的作品,比如:很多缺乏产品经理且初次创业团队的研发。
前一种拒绝属于对设计艺术的探求,以设计展示为目的。后一种拒绝则是对市场的藐视,处于一种对自我创造力的浪漫主义幻想。(事实上很多公司团队的项目只是他们心中的幻想,既没有市场调研,也没有数据支持)。
产品设计的特性决定了它需要直接面对用户,它与市场之间是没有太多距离的,因此遵循市场既有的设计方式是风险的方法。很多时候设计师会把艺术与设计看作是一个整体,但严格来说,艺术与设计具有一定的界限,就好像流行和时尚也不是相同的东西,但在中国,人人往往混为一谈,就连设计师也是如此。
在产品设计中,艺术不是主导,这个问题我也谈过很多。上篇文章专门讲市场通行框架的问题,以及为什么一定要使用通行框架。设计师需要比任何人都具备理智的认知,因为一个设计师所设计的产品,所面对的是无数的用户群体,如果他是情绪化且不成熟的,那么产品会无法说服那么多人同时使用并且获得人们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