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光灯设备特点
灯体采用轻质钢板制成的高强度灯体。灯体耐高温、坚固耐用,散热性能好。
采用进口灯脚,触点为优质合金材料,具有导电性能好、防电火花、耐电弧高温、接触良好、使用寿命长的特点。
反光板采用进口桔皮镜面铝板制作,表面喷沙处理,保证反射系统曲线完整,两组反光板组合成二次反射系统,以实现灯具在使用过程中的光学效果。
此灯光效高、光线均匀柔和、照射范围大、反射性能好、色片更换方便,广泛用于电影电视制作,是演播室和演播厅观众适合的光源灯具。光源可选用国内、国际标准的卤钨灯管。灯具有手动、杆控、机电控制三种控制形式供用户选择。
注意事项
1. 使用LED灯具必须由专业灯光师或专业电工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安规要求操作及安装。
2. 严格按说明书所述规程操作,请勿擅自拆卸灯具。出现故障应请专业人员维修,维修必须购买原厂配件或对应参数的电子件。
3. 固定安装,注意防止灯具受到强烈震动或撞击。
4. 通电之前,确保电源良好接地,接电部件紧固,以免触电。
5. 灯具内部没有用户可维修的任何部件,请不要打开灯具。
6. 再次运输时,请注意防震,使用原装。
灯光布光要求
中小演播室对演播灯光提出了特殊的要求。与传统演播室相比,在灯光方面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
(1)演播室的照度按摄像机标准图像的规范要求为1500-2000IX,而编辑及其它后期制作机房的照度反差如处理不好,很容易使摄像机输出的视频信号达不到广播级的要求,或者虽然播音员的图像满足要求,但背景却模糊不清。尤其是中小演播室背景的制作用房极易使的编辑用房形成一个“黑洞”,若单纯加大编辑区的照度,会使编辑人员在强烈的眩光下工作,很不舒服。所以制作室及演播室灯光要设计合理。
(2)编辑用房的照明对光源的色温和显色指数均没有要求,而电视摄像要求照明的色温为3200K(冷光源为300K),显色指数要求在85以上(宜在90以上)。要用专业演播室三基色照明灯具达到电视摄像的照明要求,在灯光设计上需要合理选型。
(3)编辑办公用房的照明,应该只感觉到正常的亮度,而不应有刺眼眩光,即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和平视时,看不到光源。而演播室灯光为了满足电视摄像画面的层次感和轮廓清晰,要求有一定的角度,灯具相对“裸露”。
(4)演播室背景采用有一圈幕布或背景板处理,播音区和背景编辑区在同一个层高,背景有实,有虚,对灯光的要求完全不同,背景光若处理不好,电视图像上很容易出现刺眼的亮度反差。因此再投资有一定限制情况下要做好灯具的合理分配调整,只要做好处理即使使用一个背景光也可以了,这样相对投资少。
逆光和摄像机处于相对方向,从背面照射到被摄对象身上,这样就能够把前景的人物和背景分开来,烘托出人物头、肩部,勾画轮廓线条,突出主体与背景之间的空间深度,使人物显得有生气,不呆板,画面很透亮。尤其在近、特写镜头时,可在光部呈现一种光晕,增加形象美。因此在拍摄物体尤其是人物时基本上少不了逆光。逆顶光主要烘托人物头部颈和肩部,勾画出人物的立体轮廓,具有立体感,与背景分隔开,具有空间感。如果人物少侧向侧逆光方向,可在人物前额,面颊上形成鲜明光斑,造成强烈的阳光效果。当人物连续转动与摄像机成了90度,它又可作为主要光种来突出面部的立体线条,光比运用合适,可给人以刚毅坚强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