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用于舞台演出的音响音质的评价标准有两种,种是客观标准,即仪器检测标准;第二种是主观评价标准。其中仪器检测标准(即客观标准)是明确的,主观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因此首先客观上要检测出好的性能,才是好音箱和基础,当然主观评价应以“解析力好(音乐清析度高)”、“生动感强(音乐表现活泼)”、“结像力好(声音凝聚力、定位好)”、“有空气感(弹性好)”、“透明度高(高音穿透力好)”。
功能:①使舞台画面更清晰:使观众能够看清什么或舞台的某些角落不观众看见(现性)。②加强舞台表演的效果:符合剧情需要,使背景显得自然,对剧情发展起到衬托、暗示和诱导作用、调节气氛(演员、观众)。 舞台灯光的使用原则:①强度(指灯光的亮度):必须有足够的灯光,使观众能够看到颜色、外表和细节。②分配:包括灯光的使用分配和射向舞台的方向分配,主体必须与配角和背景与明显不同(颜色)可亮度区别。③颜色:依靠色纸、电脑调色等方式来满足剧情的需要。④变化:依剧情需要,使灯光的颜色、亮度、运动进行变化。在舞台灯光的具体使用过程中,在减少某一光源前,应做好增强下一光源的准备,除剧情的特殊需要外。尽是避免黑声,以免影响演职人员的工作。
音响系统要有强大的功率储备:室外的露天声场,需要有强大的功率,因为室外声场要提高3db的声压级,功率就需要增大2倍,根据公式10logp2 /p1 =xdb,可以计算出声场具体的数值。要吊装扬声器:室外文艺演出音箱置放位置不能过低,低位音箱声波容易被观众人体吸声,产生掠射吸声现象,尤其使中高音频损耗极大,所以要采用吊装扬声器方式安装,中音或高音号角和室外专用音箱(音箱内装有大功率高音号角),这样扬声器的声波在空中辐射的距离比较远,使观众席能够得到足够的响度。
舞台灯光的控制系统须能有效地控制和调配全部灯具并产生谐调的艺术效果。它由电源配电板、调光器及总控制台三个部分组成。
舞台灯光设计主要根据剧本、导演要求及舞台美术的总体设想进行艺术构思,绘制布光设计图,并具体安排技术体现工作。灯光设计应能利用多种造型手段,适应不同风格的演出,如有的演出要求表现出写实主义的风格,而有的则要求创造出抽象的、写意的或隐喻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