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木材的利用等级一般需做适当降低。
对于建筑施工产生的多余木料,木条,清除其表面污染物后可根据其尺寸直接利用,而用降低其使用等级,如加工成楼梯,栏杆,室内地板,护壁板或地板和饰条等。
我国标准中的原条长度范围为5-35m,小原条为3-1Om。判断是否为原条主要根据两点。一是看其有没有经 过截锯造材,巳进行横截的不能被当作原条;二是看其是否符合原条的尺寸标准,如一根杉木,虽未经过锯截,但由于其材长不足5m.不符合杉原条的尺寸要求,但符合直接用原木的尺寸要求,所以不能当原条,应判为原木,之所以要对原条和原木加以判别,主要是因为它们的检量规则和材积计算公式均不一样,只有正确判定材种才能对木材产品正确检验。
锯材是指由原木经纵锯加工后而得到的具有一定断面尺寸或剖面尺寸的材种。锯材与原条、原木的不同之处在于,原条、原木的断面通常为圆形或近圆形,并未经过纵锯的剖切,保持着树木的原始断面形状和尺寸,而锯材的断面或剖面的形状和尺寸则已改变,具体视加工标准和用途而定。锯材根据用途不同又分为普通锯材、特等锯材和专用锯材。
收购回来的木材可以分为几类,从其废旧程度来说,有的木材是还是大块的可以说是有规则形状的木材,那这样的比如废旧木方,这样的废木材大部分是从建筑用的木料上拆下来的,一是由于沾染了污灰水泥或者由于使用时间有一些长不是太过的原因而废弃不用,像这样的木材呢,木材加工厂拿 回来可以稍做加工做成木托盘,木腿之类的东西,而且还容易处理,所以一般的木材收购人员都爱收这样的木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