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作业设备压实不到的地段区域范围内对人工夯实法进行应用,或在较小面积的回填土作业中对该方法进行应用。也就是说,在采用常用的蛙式打夯机和其他小型规模的夯实器具、设备进行施工时,对土的厚度要求控制在25em的范围内,在打夯时应对填土的分布性、平整性以及土缝间隙等因素进行控制。
处理基层的表面。对堤基表面30~50em的土层进行清除,确保清理的范围控制在设计要求内。当基础清理完成之后,应采用振动碾压的方式进行操作。碾压及摊铺土料。在填铺土料时,应控制土料的含水量及含水量,使其偏差控制在小于3%,采用钢纤插入法对土料的填筑厚度进行检测,并运用环)刀法实施校核,避免压实度超过0.98。
碾压试验在标定的四个回填区域分别进行,不同的回填区域采用不同的压实机具:蛙夯夯实遍数从4遍开始用环刀法抽取试样,测定干密度值,达不到要求再夯实6遍、8遍测定直到合格;履带式推土机从第6遍开始测定,然后测定8遍、10遍,后通过测定确定合适的碾压遍数、铺土厚度、土块限制粒径等参数。
人工夯实与碾压结合处其重叠部位不应小于0.5m。对于碾压中出现的漏压及欠压部位以及碾压不到位的死角均采用人工夯实方法进行补救。分段碾压时接茬处应作成大于1:3的斜坡,碾压时碾迹应重叠0.5m,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在降雨前应及时压实作业面表层松土,并将作业面作成拱面或坡面以利排水,雨后应晾晒或对填土面的淤泥清除,合格后方可继续填筑。在整个回填过程中,设置专人保证观测仪器与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保护所埋设的仪器和测量标志的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