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典当行转让典当行如何设立分公司,典当行可以转让吗?
即既收当金和息又收其他费用的典当收费制度。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行这种制度。举例来说,一些国家收取综合费用的方式同样五花八门,大致有以下一些。
1.根据当期长短征收
如我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经贸委监管典当业期间,均分别立法规定,典当行执行的月利率为银行同期同档次法定利率并适当上浮,而月综合费率则为4.5%。
2.根据当金多少征收
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典当法》规定:当金15~20美元至2100~2500美元,当期在90天以下的,可向当户收取3~140美元服务费,利息另付。
3.根据交易次数征收
如美国《内华达州典当法》规定:每次典当交易均可向当户收取5美元手续费,利息另付。
4.根据当物数量征收
如美国《亚利桑那州典当法》规定:每件当物可向当户收取5美元保管费,利息另行。
实行多元费用制的好处在于,每笔息费科目具体,属于收在明处,不致使当户产生歧义。但过多的收费科目却有可能造成当户的反感,认为典当行的综合资金价格太高。
(一)新设典当行应具备以下条件:详情请咨询I 刘经理
(二)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经营住所。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用途为办公或商业,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4. 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股权结构。有不少于2个具备投资能力的法人股东,法人股应当相对控股(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个人独资企业出资视同个人出资。
6.股东(含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必须是经营3年以上且连续2年盈利的法人企业。
7.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典当行拟任法定代表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均非我国公务员
(二)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应具备如下条件:
1.经营典当业务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2.近2年连续盈利;
3.近2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近两个自然年未受到市经贸信息委、市公安局处罚);
4.应当对申请设立的分支机构拨付不少于500万元的营运资金,且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的50%。
深圳典当行办理条件,典当行批文申请,典当行名额申请,典当行注册资金要求,典当行怎么办理,典当行的审批部门是哪里,深圳每年有多少个典当行名额
深圳典当行,小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村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基金公司,前海公司办理
详情请咨询I 刘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