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改嫁能否带走财产?
刘女士与丈夫结婚十年,不幸的是,丈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去世了,只留下刘女士和8岁大的儿子。两年过去了,刘女士的创伤渐渐平复了,老家的父母已经为她安排好另一桩婚事。刘女士决定卖掉之前居住的房子,带着所有的积蓄离开。可此时公婆却要求刘女士净身出户,不得带走家里的任何财产。那么,像刘女士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支配家中财产呢?
律师解答:律师认为《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第三十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嫁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夫妻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并且继承权不以配偶将来是否改嫁、再娶为条件。刘女士今后再婚完全是婚姻自由的范围,没有人能够干涉。如果有人阻止刘女士带财产改嫁,那就是对他人继承权的非法侵犯,刘女士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
当然,寡妇改嫁时只能带走她从原夫那里所继承的一部分遗产,而不能将原夫亲属的财产带走。此外,如果寡妇将与原夫所生的尚未成年的子女留在原夫亲属家,则寡妇改嫁时应为他们留下适当数额的财产,以保障他们的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