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是我国传统的打击乐器,按《礼记·明堂位》的记载,在很早的传说中,“伊耆氏”之时就已有“土鼓”,即陶土作成的鼓。由于鼓有良好的共鸣作用,声音激越雄壮而传声很远,所以很早就被华夏祖先作为军队上助威之用。相传黄帝征服蚩尤的涿鹿之战中,“黄帝杀夔,以其皮为鼓,声闻五百”(《太平御览》卷五八二引《帝王世纪》)。
上古时代的战鼓,皆由鳄鱼皮制成,而鼓皮选用鳄鱼皮,是取鳄鱼的凶猛习性以壮鼓声。到了周代,据《周礼·地官司徒》之载,已专门设置了“鼓人”来管理鼓制、击鼓等事。鼓人所管理的有各种用途的鼓,如祭祀用的雷鼓、灵鼓、乐队中的晋鼓等。其中,专门用于军事的叫“汾(音)鼓”,据《说文》的解释,这是一种长八尺,鼓面四尺,两面蒙革的大鼓。此外,路鼓、晋鼓、等也用于军旅,这些鼓以后发展为各种规格的战鼓,在军事上得到普遍地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