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五险大家都有印象,今天向大家介绍生育险相关知识,生育保险是国家对怀孕女职工的一项特别关怀措施。女职工在分娩后提供相关资料,由参保单位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当女职工怀孕后,很多家人为了孕妇以及下一代孩子的健康,往往会要求她们把工作辞掉,安心在家养胎待产。一些企业公司出于工作进度或者业绩的考虑也往往会想办法辞退她们。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如果当您或者家人怀孕后离职了,由于已经不是在职职工了,也没有了单位为您或者家人参保了,即使以前买了多少年的生育保险,缴纳了再多的生育保险费,现在都已经不能再享受这项待遇了。但是,您听说过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吗?通过人力资源公司,您可以挂靠生育保险,继续参保,以后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
生育保险的具体待遇如下所示: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底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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