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系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机构颁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按国家规定招收,入学后取得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某一阶段的学业后,根据考试(考查)的结果,取得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分为、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或修满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或未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结业者,可取得结业证书。
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