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
二、在保质期内如有质量问题,本公司均按规定实行“三包”服务。
三、在接到用户关于产品质量问题通知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解决问题。
四、根据用户要求,无偿地提供技术咨询,指导设备调试和与产品有关的问题。
五、售后服务人员保证做到认真、周到、彻底处理好有关质量问题,使用户购机放心,用机安心。
六、属本公司产品质量问题的产品,一切费用有公司承担,因用户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本公司酌情收费,保证用户满意
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及登记
1.在使用起重机械设备时,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建筑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本规定的规定,保证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
2.企业对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做好定期检验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列入设备技术档案。
3.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4.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应当出具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