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联系:苑经理
手机:
电话:
邮箱:136411597@163.com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第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