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2)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3)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
(4)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可从中国海关门户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8)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9)《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