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宝龙会计师秘书有限公司

主营:深圳香港公司转让,深圳融资租赁,深圳股权转让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Notice: Undefined variable: by_mids in /home/wwwroot/100ye.com/template/F6/left.php on line 11

Warning: implode(): Invalid arguments passed in /home/wwwroot/100ye.com/template/F6/left.php on line 11
联系方式
  • 公司: 香港宝龙会计师秘书有限公司
  •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彩福大厦汇福阁12G
  • 联系: 安娜
  • 手机: 13590408182
  • 电话: 0755-83223392
  • 一键开店

购买现成融资租赁公司,购买北京现成融资租赁公司

2020-08-02 04:06:01  1243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一)内资融资租赁公司

根据《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商务部负责对内资租赁企业开展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租赁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推荐1-2家从事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通信、医疗、环保、科研等设备,工程机械及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轮船、汽车等)租赁业务的企业参与试点工作。被推荐的企业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后,纳入融资租赁试点范围。

1.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成立的条件

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金应达到人民币17000万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成立的程序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融资租赁试点企业除应上报推荐函以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制度文件;

(4)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

(5)近两年没有违法违规纪录证明;

(6)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资历证明。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